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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医技人员(3.21-22) 时间:2009/3/18 阅读:727 次
   为了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11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西医内科专业2名、西医外科专业1名、西医妇科专业1名、西医儿科专业1名、影像专业3名,检验专业3名,共计11人。
二、招聘范围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山区的医疗卫生工作。
2、应往届卫生类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一定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并自愿长期从事我县医疗卫生工作。
四、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与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并对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予以办理录用手续。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等候通知集中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70%和3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按计划招聘人数分专业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逻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三)体检、政审与录用:
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体检人员,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初录人员经体检、政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一经录用须签订为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我单位于2009年3月21-22日(周六、日)9:00-14:00参加2009春季综合型人才交流大会(省体育场国展中心南二楼,展位号: B2-B3),有意者请与当天前来招聘现场面试。
  咨询电话:029-85268938

作者:管理员 来源:西安人才信息网